跳至主要内容

做到忘记

学弟学妹们经常问我一个类似的问题:一道编程题自己怎么想也写不出来,转而看看其他人的解答,感觉代码里没有用什么奇技淫巧,所有语句都能看明白,为什么换成自己就写不出来呢?换个说法就是:关键词、语法等我都熟悉了,这样我是不是就学会C语言了?如果是,为什么我写不出代码?如果不是,那到底学到什么程度才算学会?

我想大部分同学应该都看过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华山派的基本招式是“白云出岫->有凤来仪 ->天绅倒悬->白虹贯日->苍松迎客->...”,但风清扬最初让令狐冲使出“白虹贯日->有凤来仪...”,令狐冲显得不知所措,他觉得这两招完全格格不入。经过风清扬指点后才明白,与人较量时出招是随机应变的,下一步出什么招是由对手出的招数决定,而不是由自己使的招数决定。

同理,写C语言什么时候用if、什么时候用switch是由问题决定的,随问题的改变而改变我们的编码;说汉语、英语还是日语,这是由听者决定的,而不是自己喜欢什么就只说什么。

但凡学有所成,一招一式都不是死板的。比如《笑傲江湖》中,风清扬传授令狐冲独孤九剑时说:“剑法要旨是在一个‘悟’字,决不在死记硬记。等到通晓了这九剑的剑意,则无所施而不可,便是将全部变化尽数忘记,也不相干,临敌之际,更是忘记得越干净彻底,越不受原来剑法的拘束。 ”无独有偶,《倚天屠龙记》中张三丰教张无忌太极剑时,也是让他将所学剑法忘得一干二净才算学成。

我又要唠叨“工具理论”了:我们学的知识、技术等,都只是一个工具。学会使用工具就是在恰当的情景下解决问题。比如榔头是个好工具,用来钉钉子很方便,但大部分人不会用它来代替抹布去擦桌子吧。这就是要做到“忘记”,学会了如何使用榔头,不用一天到晚都在心里挂念着它,需要钉钉子时就很自然地想到使用榔头。这时候你是真的学会了,你知道这个工具(技术)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用它来解决问题,犹如行云流水,顺畅自然。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JavaScript中的字符串乘法

JavaScript中的字符串乘法 redraiment, Date 原文 原文地址: http://www.davidflanagan.com/2009/08/string-multipli.html 原作者:David Flanagan In Ruby, the "*" operator used with a string on the left and a number on the right does string repetition. "Ruby"*2 evaluates to "RubyRuby", for example. This is only occasionally useful (when creating lines of hyphens for ASCII tables, for example) but it seems kind of neat. And it sure beats having to write a loop and concatenate n copies of a string one at a time--that just seems really inefficient. I just realized that there is a clever way to implement string multiplication in JavaScript: String.prototype.times = function(n) {     return Array.prototype.join.call({length:n+1}, this); }; "js".times(5) // => "jsjsjsjsjs" This method takes advantage of the behavior of the  Array.join()  method for arrays that have undefined elements. But it doesn't even bother creating an array with n+1 undefined ele...

DAO层测试

<dependency> <groupId>com.wix</groupId> <artifactId>wix-embedded-mysql</artifactId> <version>2.1.4</version> <scope>test</scope> </dependency> 利用 wix-embedded-mysql 把MySQL嵌入到进程中,作为内存型的MySQL来做单元测试。 脚本: resources/migrations/mysql/<database>/<timestamp>_<action>.sql 但多个项目需要共享数据库脚本,可能可以用 git submodule 共享。

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谁说博客也要像论文一样结构清晰、有条理?! 软件卸载 昨天整理自己的本本,卸载了 VMware 7.0 + 深度XP,MS Office 2007 以及 Visual Basic 6.0。我承认这些都是盗版软件,不过剩下的应用程序都是自由软件(freeware)或免费软件(freeware),这下我的计算机“干净”了。闲来无事,我就细数了一下当初装这些软件的原因: VMware + XP:当初刚买本本的时候,正好在上软件工程实践,紧遵老师的教导“将自己的开发环境随身携带”,自然第一款软件就是装了虚拟机(学校机房里是肆无忌惮地用盗版 VMware),另外上课指定使用 Visio 作图,那也只好一起装了;当然,也有部分原因是因为某些人的计算机装的是 XP,我这边有个 XP 环境也是为了方便问题重现(我的本本预装了 Vista)。 MS Office 2007:在毕设期间,我也还是用 Open Office 和 WPS 2010,但现在公司用的却是 Office 2007(正版)。我这次卸载这款办公软件其实也是在提醒自己:工作的事情要在工作时间里完成! VB 6:你可能无法想象在我们科班的毕业设计中有多少是 VB6 项目,从大二开始,每逢毕业将至,总会有人来找我帮忙看那些不晓得从哪儿搜罗来的 VB6 代码,经不住软磨硬泡,我总会帮着改改;另一个原因在我自己,我一直下不了决心去学 MFC 等,所以但凡要做 GUI 程序,我都是拿 VB6 来画界面,再调用由 C 语言开发的 DLL 库,不过现在改用 QT,于是 VB6 可以功成身退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些人就喜欢把自己的事全盘交托给别人来做,我一直不明白他们既然有精力去说服别人,为什么就没耐心自己去完成(所以我下面说人和人之间是无法理解的)。既然自己都认为这是无聊的事情,为什么偏偏又假设其他人会愿意无偿地帮你来完成呢? 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但到了今天,我听到关于这句话时的语境普遍是,A说:“那个XX东西你也不要了(或要了也没用),不如就让给我吧?”,B就义正言辞地反对:“那怎么可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己所甚欲,勿施于人 易中天老师在《百家讲坛》讲解诸子百家...